中国发展网讯 汪守芳 记者王进报道 3月19日,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召开四川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政策新闻通气会。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价格处处长杨丽,省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处长曾伟出席并就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普惠托育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介绍有关情况。
明确六大举措,规范普惠托育收费
会上,省发展改革委价格处处长杨丽介绍了《通知》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通知》旨在通过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推动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有效减轻人民群众托育整体负担,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托育需求。《通知》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
一是界定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范围,明确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包括各类公办托育服务机构、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以及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
二是明确普惠托育收费范围,区分托育服务机构类型,分别明确各类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的收费管理方式。普惠托育服务收费包括基本服务费(保育费、住宿费)和其他服务费(伙食费、材料费等)。公办、社会办托育服务机构收取的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他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收费参照当地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管理。
三是明确收费标准制定原则,指出制定政府指导价要坚持非营利原则,履行成本调查等程序,综合考虑办托成本、当地收入水平、市场供求状况、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以扣除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后的成本为依据,合理确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公办、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在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向卫生健康、发展改革部门报备后执行。
四是严格规范收费退费行为,公办、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按月收取保育费、住宿费、伙食费,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退费时保育费、住宿费按月计退,伙食费按剩余天数退费。幼儿园按月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退费参照幼儿园收费相关规定执行。
五是严格落实水电气优惠政策,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价格,有居民合表价格的,按合表价格执行,均不执行阶梯加价。托育机构凭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托育机构备案回执》,向所属水电气经营企业办理。
六是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并动态管理,托育机构对收费项目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收费依据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将本市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基本服务收费和其他服务收费,在统一平台网站进行公示并动态更新。
强化服务监管,保障普惠托育“质优”
在推动普惠的同时,如何保障托育机构的服务质量?省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处长曾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托育服务不仅关系着3岁以下婴幼儿的健康成长,也关系着千万家家庭的福祉。省卫健部门将通过三方面措施进一步加强监管:
一是加强备案审查。根据《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规定,托育机构登记后,应当向属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要求各地严格审查申请备案的托育机构场地是否满足抗震、消防、环保、安全防护等要求,配置的家具、用具、玩具是否符合婴幼儿月龄特点及环保标准,配备的保育、保健、保安等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国家相应的管理规范,提供的餐饮服务是否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审查合格后,方可发放《托育机构备案回执》。
二是强化综合监管。严格要求托育机构科学制定每日食谱,合理安排每日生活,促进婴幼儿在身体发育、动作、语言、认知、情感和社会性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坚持晨检、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加强婴幼儿的健康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防护措施和检查制度,制订重大自然灾害、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要求全省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定期组织监督检查,促进各项管理规定落到实处。
三是建立退出机制。《四川省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及补助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机构主要负责人被纳入严重失信名单,机构出现歧视、体罚、变相体罚、侮辱、虐待婴幼儿等事件,机构存在安全、卫生健康隐患且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卫生健康责任事故,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当发生上述等情形,将由属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取消其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资格。
此外,四川还通过大力推动医育结合、定期举办托育服务职业技能竞赛等举措,推动托育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下一步,将推动各项服务规范、管理规定进一步落实落细,促进托育机构依法依规运营,守牢在托婴幼儿安全和健康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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